工程监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高工程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
3.有利于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4.有利于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
⑴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
⑵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不同层次的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
⑶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4)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而按合同项目设立 的临时组织机构。随着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销。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结合工程特点、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采用直线式、职能式、直线─职能式和矩阵式等不同的组织形式。